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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主办、外交部协办的“亚太经合组织(APEC)城镇化高层论坛2016”于今日在浙江省宁波市开幕
发布时间:2016-06-07     浏览次数:6193

  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演讲中指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重要引擎,城镇化合作已成为APEC合作的前沿领域。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兴起,世界范围内城镇化进程正在加速推进,新一波城镇化浪潮正在形成。今后三、四十年是APEC推进城镇化合作的重要时机。习近平主席倡议的APEC城镇化高层论坛,为亚太地区开展城镇化合作搭建了交流沟通的平台,将推动APEC城镇化伙伴关系由虚变实、由浅入深,朝着互利共赢的方向发展。

  经过多轮协商,“APEC城镇化高层论坛2016宁波倡议”也于今日发布并由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司长徐林进行宣读。倡议提出,尊重APEC经济体不同城镇化发展阶段,因地制宜,共同探索新型城镇化路径。构建开放包容的城市发展环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大政府和社会投入,加强清洁可再生和可持续能源、通信及宽带网络设施、交通、城市废物管理、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分享智慧城市规划、可持续宜居城市建设最佳实践经验等众多内容。

 

以下为倡议书:

  城镇化是通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经济可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来源。在全球经济复苏乏力、挑战和风险增多的形势下,亚太经济体深入推进健康、可持续、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进程,既对创造新供给、释放内需潜力、促进创新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助于普及公共服务、提高粮食安全、保护环境、缩小城乡区域差距、实现经济包容增长。

  亚太地区城镇化正在快速推进,既面临着巨大机遇,也面临诸多挑战。2014年,APEC经济体城镇人口总量达到17.7亿人,城镇化率为61%。根据世界银行数据,2050年,APEC经济体城镇人口总量预计将达到23.8亿人,城镇化率将达到77%。APEC经济体的城镇化发展处在不同阶段,具有多样性和互补性,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合作空间。为此,APEC把城镇化开辟为区域合作前沿领域。

  特别是,2014年11月,APEC领导人齐聚北京,批准《共建APEC城镇化伙伴关系合作倡议》,决心通过集体努力深化城镇化伙伴关系,并制定具体合作举措。APEC经济体在伙伴关系精神指引下,稳步推进后续落实工作,包括2015年APEC“共建美好城市”市长论坛,取得积极进展。

  应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去年马尼拉领导人会议上的重要宣示及APEC领导人积极响应,2016年6月2日至3日,我们APEC各经济体成员代表聚首中国宁波,出席由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的首届亚太经合组织城镇化高层论坛,围绕“城镇化与包容性增长”主题,共商亚太城镇化合作。为鼓励各经济体进一步深化亚太城镇化伙伴关系,推动实现亚太共同发展、繁荣和进步的亚太目标,我们倡议如下:

 

  一、促进城市包容性及动态发展。尊重APEC经济体不同城镇化发展阶段,因地制宜,共同探索新型城镇化路径。构建开放包容的城市发展环境。实施有利于就业的政策,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为包括新移民和外来人口的所有城市居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所有人群在城市居住和发展的机会,注重提升民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帮助缩小城乡及地区发展差距。

 

  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大政府和社会投入,加强清洁可再生和可持续能源、通信及宽带网络设施、交通、城市废物管理、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增强城市在推动区域间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中的作用,促进经济要素和人员的流通便利,为落实《亚太经合组织互联互通蓝图(2015—2025》作贡献。重视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质量,在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中倡导优秀实践、提倡以人为本。为私营部门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中发挥积极作用创造有利条件,包括解决监管环境问题等,鼓励APEC经济体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及市场运营交流经验。

 

  三、建设智慧城市。分享智慧城市规划、可持续宜居城市建设最佳实践经验。共同推动智能技术在城市管理、治理和建设方面的应用,充分运用数字互联互通优势加强对市民的社会化服务。鼓励城市政府数据开放,推动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数据创新型应用。实现智慧家庭、智慧楼宇、智慧社区、智慧交通和智慧城市系统化的整合。加强APEC经济体间的智慧城市建设交流和合作,积极探索多样化的智慧城市建设道路。

 

  四、建设绿色城市。推动城市发展向绿色生态、活力韧性、可持续社区方向转型。鼓励城市在发展中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大力发展以新能源、新智慧节能技术、新产业为核心的低碳经济,倡导低能耗、低温室气体排放、重节约的绿色生活方式,建设节能低碳城镇。促进绿色产业发展,帮助中小企业抓住绿色增长机遇。促进APEC经济体城市在环境保护、应对自然灾害和气候变化、提高城市韧性方面的政策交流、联合研究和项目合作。

 

  五、鼓励城市更新和改造。改造城市老化区、城乡结合部和危旧房集聚区,建设现代基础设施、推动城市旧城区更新。促进住宅、商业、办公、文化等不同功能在一定空间内的有机组合,推动城市合理布局。倡导以公共交通为导向(TOD)交通模式,提高公共交通、公共设施、开放空间等在城市中的比例。突出城市特色,传承城市传统风貌和文化多样性。

 

  六、推进城市发展创新。尊重城镇自然地貌、历史和人文底蕴,推动创新城镇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的理念、模式和机制。优化城市创新创业生态链,通过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让创新成为城市发展的主动力。

 

  七、倡导城市良好治理。加强政府等相关方分享城市良好治理最佳实践方面能力建设。创造城市政府和市民间开放透明对话渠道,创新城市治理,加强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和管理。基于优秀实践和经验,建立可操作规范。

 

  八、推动APEC可持续城市发展合作。在APEC高官会主席之友城镇化工作组指导下,鼓励成员经济体构建APEC可持续城市合作网络,每个经济体自愿提名在可持续发展方面有意愿的城市,旨在分享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最佳实践和经验教训,开展APEC城市合作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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