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工业化的洗礼后,国家中心城市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回归城市的本质要求:“我们的城市必须成为人类能够过上有尊严、健康、安全、幸福和充满希望的美满生活的地方。”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结晶。美国现代哲学家路易斯·芒福德说道:“城市是一种特殊的构造,这种构造致密而紧凑,专门用来流传人类文明的成果。”城市兼收并蓄、包罗万象、不断更新的特性,促进了人类社会秩序的完善。城市的主体是人,城市的发展更离不开人。聚人为市,化市为城,人是城市和城市化的主体和核心,也是城市发展的目标和归宿。城市是人创造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载体。城市的发展说到底是人的发展。因此,以人为本应该成为城市发展的根本。
近年来,广州市全力推动“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摒弃“重物轻人”的传统城市发展模式,走生活幸福的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推动城市发展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2008年北京提出人文北京、绿色北京、科技北京三个北京的目标,其中“人文北京”的核心理念就是以人为本,真正实现“发展惠及人民,人民共享发展成果”。这都是国家中心城市追求“以人为本”的体现。
1.打造宜居乐业城市
纵观国家中心城市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其首要前提在于社会公正的伦理诉求,必须提供全体市民就业、乐业和乐活的均等机会。宜居乐业城市是国家中心城市发展所追求的目标。工作是城市居民生存的前提条件,就业是城市居民的基本需求。只有就业才能体现人的价值,只有就业才能施展人的才智,只有就业才能保证居民稳定的生活来源。在国家中心城市的“十二五”规划中,几乎都有一个特定的篇章即“民生与惠民工程”,这对于“以人为本”的城市发展具有引领示范意义,这是城市转型和发展的软实力所在,是实现“人人乐业、人我同乐”的状态,也是城市间发展竞争、宜居亲和力比较的重要特质与元素。
2.构建人性化的城市空间和产业布局
城市发展中“以人为本”还体现为人性化的城市空间和产业布局。工业革命以来,发达国家的城市规划和城市改造在资本的运行逻辑推动下,由于过度注重经济的发展,将“空间”作为了实现资本价值和阶级统治与剥削的工具。鉴于此,各个国家提出适宜空间的法律。1933年提出的《雅典宪章》强调城市的功能分区,把居民的生活区与工作区明确分离。1960年的《马丘比丘宪章》提出了城市布局要有功能分区,但不要过分强调功能分区。之后,一些发达国家开始探讨建设混合功能区,将无污染的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与生活区混合布置,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以人为本。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法国巴黎规划建设的德方斯新区就是成功的范例。1991年的“阿瓦尼原则”提出了完整和融合社区理论,即社区的规模应该控制在住宅、工作、日常生活所需要的其他活动都在轻松步行的范围之内。1996年通过的《新都市主义宪章》更强调了工作和住宅的平衡。根据阿瓦尼原则和《新都市主义宪章》的理论,创造了TND社会,而且成为美国20世纪90年代的主流社区。而国家中心城市在各种规划中都将适宜的城市空间作为规划重点来打造,尽量减少城市人群上下班的时间消耗和路途疲劳,解决上下班的交通压力。
3.创造文化认同和归属感
城市还应该为广大居民提供一种文化认同和文化归属。文化是城市中最具价值的财富,反映城市的历史、内涵、品质和价值,城市文化包含的内容很多,有戏剧、音乐、绘画、雕塑、文学作品、建筑艺术、市树市花、民俗风情等。国家中心城市更加重视城市中有形的、无形的、物质的、非物质的文化,通过建造艺术馆、博物馆、收藏馆以及历史遗存等,把城市文化继承下来,给城市市民留下宝贵的文化财富,带来一种深厚的文化认同和文化归属感。
4.构建幸福城市
幸福城市是指城市市民主体对所在城市有着高度的认同感、归属感、安定感、满足感,以及外界人群的向往度和赞誉度很高。它通过幸福指数进行判断,是人们根据自己的价值标准和主观偏好来对自身生活状态所做出的满意程度方面的评价。在幸福离城市越来越远的时候,人们对幸福生活的追求与实践却变得日益清晰与鲜明,人们开始思考什么是城市?如何让城市成为幸福的载体与源泉?作为第一个将幸福学和幸福指数概念引入中国并着手对中国城市幸福感进行实证研究的权威学者,奚恺元提出城市发展的根本目的在于提升幸福水平,发展经济只是增强幸福的一种手段,且是众多提高幸福的手段中的一种。由此奚恺元提出“以福为主,以富为助”的幸福城市发展理念。